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中结构等级评定标准与层高增减率的通知-政策法规-恒正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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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中结构等级评定标准与层高增减率的通知

阅读:2087次    日期:2019-05-13 10:08:29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发布2012年度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评估中结构等级评定标准与层高增减率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房屋价格评估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房屋价格的评估行为,依据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1999)以及近年来重置价格评估的具体情况,现将2012年度房屋重置价格结构等级评定标准与房屋重置价格层高增减率发布如下。
一、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结构等级评定标准(详见附件1).doc
二、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层高增减率(详见附件2).doc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 一三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苏州市房屋重置价格结构等级评定标准

结构
等级
房屋类型 主体结构 楼地面 屋面天棚 内外墙面 门窗 设施设备
钢结构 单层厂房
单层仓储房
排架、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型钢屋架、型钢支撑 水泥或油漆地面、卫生间地砖 保温彩钢屋面板、压型屋面板 金属保温墙板或砖墙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电动卷帘门、不锈钢门、木门 水、电、卫生设施
钢混结构 一等 高层写字楼 框架、剪力墙、地下室 地面砖 保温材料屋顶、平顶粉刷 外墙部分玻璃幕墙或部分挂贴(粘贴)大理石(花岗岩)/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防火门
塑钢门窗
木门
卫生设施、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电梯、泵站
高层住宅 框架、剪力墙、地下室 地面砖 保温材料屋顶、平顶粉刷 外墙釉面砖或涂料,局部挂贴(粘贴)大理石(花岗岩)/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防火门
塑钢门窗
木门
卫生设施、消防系统、电梯、泵站
大型营业楼、公共建筑 框架、剪力墙、地下室 地面砖 保温材料屋顶、平顶粉刷 外墙部分玻璃幕墙或部分挂贴(粘贴)大理石(花岗岩)/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玻璃橱窗、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木门 卫生设施、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电梯、泵站
二等 中型营业楼
综合楼
框架、
地下室
地面砖 保温材料屋顶、平顶粉刷 外墙釉面砖或涂料,局部挂贴(粘贴)大理石(花岗岩)/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玻璃橱窗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
木门
卫生设施、消防系统、电梯、有的有中央空调
三等 小型营业房
综合房
多层厂房
框架,有的局部外墙承重 水泥或油漆地面、卫生间地砖 钢筋混凝土平顶或斜顶、梁板下粉刷 外墙釉面砖或涂料/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木门 水、电
卫生设施
住宅 框架,有的局部外墙承重 水泥或油漆地面、卫生间地砖 钢筋混凝土平顶或斜顶、梁板下粉刷 外墙釉面砖或涂料/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木门 水、电
卫生设施
单层厂房
仓储房
钢混框架或排架 水泥或油漆地面、卫生间地砖 钢混现浇屋面或屋架、大型屋面板 外墙釉面砖或涂料/内墙面混合砂浆刷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木门 水、电
卫生设施
混合结构 一等 住宅、综合用房、营业用房 砖墙或局部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楼板屋盖、有构造柱、有圈梁 水泥地面 本瓦、平瓦或平屋面 外墙面涂料或水泥砂浆粉刷/内墙面混合砂浆或纸筋、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或铝合金门窗、木门 水、电
卫生设施
二等 住宅、综合用房、营业用房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楼板、木屋盖、有构造柱、可能有圈梁 水泥地面 本瓦、平瓦或平屋面 外墙面涂料或水泥砂浆粉刷/内墙面混合砂浆或纸筋、涂料、卫生间贴面 塑钢、铝合金门窗、钢或木门窗 水、电
卫生设施
三等 搁料低层住宅、营业用房、单层厂房、仓储房 砖墙承重、瓦顶搁料或砖墙砖柱与屋架(钢或钢木)承重、无圈梁、无构造柱 水泥地面 本瓦、平瓦屋面 外墙面水泥砂浆粉刷/内墙面纸筋粉刷或混合砂浆 木门窗、钢窗
铝合金、塑钢门窗
水、电
卫生设施
砖木结构 一等 独院西式住宅、上等里弄住宅 砖墙、木格栅、木屋架、木桁条,用料较好 硬木地板、企口地板客厅、卫生间、厨房马赛克水磨石地面 瓦屋面、吊顶粉平顶或板平顶 外墙清水或水泥粉刷/内墙纸筋粉、涂料或木墙裙、卫生间贴面 上等木料门窗或钢门窗、有门窗套,铝合金塑钢门窗 水、电
卫生设施
二等 普通里弄住宅、普通立帖住宅 砖墙、木格栅、木屋架、木桁条,用料一般;立帖构架、木格栅、木桁条,用料粗壮 普通木楼地板或企口地板、客厅、厨房等水泥地面或砖铺地面 瓦屋面、粉平顶或板顶、望砖斜顶、翻轩顶 纸筋粉墙面、涂料或木间壁 普通木门窗、
老式长短窗、
铝合金塑钢门窗
水、电
卫生设施
三等 立帖或搁料住房、营业房、单层厂房、仓储房 立帖构架、木格栅、木桁条,用料一般;砖墙或砖柱、木(水泥)桁条搁墙、木屋架 普通木楼地板、水泥地、砖铺地 瓦屋面望砖斜顶、木楼板顶 纸筋粉或混合砂浆墙面、木间壁 普通木门窗或老式陈旧长短窗、铝合金塑钢门窗 水、电
卫生设施
简易结构 一等 搁料房屋(冷摊瓦)钢架屋面,有围护 砖墙、砖柱、竹、木、简易钢架 水泥地
砖铺地
冷摊瓦
玻璃钢瓦
夹心板
纸筋粉刷 简易门窗或无门窗 水、电
二等 竹木简易房、简易钢架、有围护 砖墙、木架草顶、木架竹椽或全竹房、钢架棚 砖铺地
泥地
草顶
冷摊瓦顶
玻璃钢瓦
简易粉刷或无粉刷 简易门窗或无门窗 水、电
 
 
说明:
1.    房屋基本重置价包括土建、工程水电的建筑安装费用,装饰水电以及在设施设备项中所列的中央空调、消防系统、电梯、泵站等不包括在房屋基本重置价内。
2.    评估对象确定结构等级后,凡超过或低于结构等级中的主体结构、楼地面、屋面天棚、内外墙面、门窗及设施设备的可在±20%以内调整基本重置价,调整后基本重置价不得高于或低于同一结构中的相邻等级。
3.    混合、砖木及简易结构中的借墙或缺墙,凡少一垛墙基本重置价减10%,少二垛墙减20%。
4.    混合三等及砖木三等类型的房屋设施设备中所含的卫生设施一项是指改造后补安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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